关于开展2015年度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09   浏览次数:242

关于开展2015年度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申报工作,根据《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管理办法》(沈人才发〔2015〕2号),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组织单位
        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
        二、招标对象
        沈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大型企业、驻沈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
        三、具体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组可参与本年度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申报。各课题组所在单位要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属于高校申报的,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组织申报。
        2.课题组应认真审题,准确理解题意,把握研究要点,严格按照《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申请书》(一式一份)和《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评审活页》(一式十份)限定的内容仔细填写,确保课题申请资料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层次清晰、负责人信息全面准确。在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的同时,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Microsoft Word电子文档。《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管理办法》(附件3)、《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申请书》(附件1)、《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评审活页》(附件2)的电子版均可在沈阳人才工作网的“资料下载”栏内下载。
        3.规划课题分为“核心”、“重点”“基础”三个等次,其中核心课题1个,研究经费为5万元;重点课题5个,研究经费为3万元/个;基础课题12个,研究经费为2万元/个(课题目录见附件)。自主课题总中标数量不超过5个,研究经费为2万元/个。
        4.课题组应按期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和正式研究报告,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市人才办,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公布、发表或出版。
        5.此项工作的开展需严格按照《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
        四、工作安排
        1.报送时间:根据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统一要求,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日,逾期不予受理。
        2.立项评审工作将于4月中、下旬进行,评审结果公布后市人才办将与各中标课题组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调研工作随即开展。
        3.联系人:郭玥,联系电话:86593005.


附件:
1.《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申请书》
2.《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评审活页》
3.《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管理办法》
4.《2015年沈阳市人才调研规划课题目录》
5.《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合同书》
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