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参加团体女性安康保险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15   浏览次数:221

关于继续参加团体女性安康保险的通知

    几年来,我校工会组织广大女职工自愿参加“团体女性安康保险”,使这项工作成为深受女职工欢迎、受益的一件好事、实事。今年安康保险费用仍为30元。保险责任为:原发性乳腺癌赔付为1.5万元,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原发性输卵管癌、原发性阴道癌各赔付1万元(保费20元),意外死亡或伤残赔付5000元(保费9元),意外医疗赔付1000元(保费1元)。
    参保条件: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女性在职人员(曾经参保已赔付过的人员除外)。
    保险时间:一年。由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首次承保每人原则上最多投保2份(60元);续保每人最多投保5份(150元)。
    首次参保的女职工实行90天免责期,第二年续保10天内续缴的,不实行免责期。10天内未续缴保费的仍执行90天免责期。
    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患有保险责任所述六种疾病的不可以参加保险。投保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员白坤,联系电话:13940041296。 除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原因外,延迟通知的,要承担使保险公司增加的勘察检验等费用,后果自负。
    为了保证投保人信息的正确性,确保出险时得到及时的理赔,请核对好被保险人个人信息。每个单位请把投保同一份数的人员写在一张表格上,不同份数的另起一页。表格请盖好公章,同时上交电子版。
    如有不明事项请咨询:86593021,联系人:夏老师。
    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5日。过期不再办理。请填好表里的被保险人员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团体被保险人名单
    团体被保险人名单
    团体被保险人名单
    团体被保险人名单
    团体被保险人名单
    
校工会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