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清明节放假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4月2日、3日、4日放假(共三天),4月1日(周六)上班,执行4月3日(第六教学周周一)的教学计划。4月5日(星期三)上班。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及值班安排等工作。
附:清明节放假期间班车通勤线路及时间安排
早:太平庄7:00→汇宝花园7:10→怒江广场7:13→乐购7:21→陵西7:35→川江教师新村7:40→校部
晚:校部16:50 以上线路原路返程
校务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