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沛县2018年公开招聘500名教师公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3-29   浏览次数:69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50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470名、幼儿教师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1、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4月1日至2000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2018年沛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者,大专学历须为全日制;
    3、2018年免费男幼儿教师岗位限沛县生源;其余岗位不限户籍;
    4、具备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5、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符合应聘岗位中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2018年沛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六)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沛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
    (http://zfxxgk.px.gov.cn/xxgkzml/xxgk_index.shtml)、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zp.pxhrss.gov.cn
    考生也可登录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查询报名入口。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4月10日--16日9:00--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10日--17日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4月10日--18日9:00--17:00。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4月10日--19日9:00--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10日--20日9:00--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方式:应聘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负责对外解释。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2018年沛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不能开考的岗位,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对照条件在原报名网址重新报考其他岗位(网上重新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14:00--17:00)。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27日--28日,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幼儿教师、音乐、美术、武术、击剑教练员岗位)。
    (一)笔试
    笔试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不含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及武术、击剑教练员岗位)为相应学科专业内容(约占6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约占40%)。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及武术、击剑教练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共同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进行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1)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2)往届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须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大专学历及非全日制学历应聘者不需提供学位证(下同);(3)应聘武术、击剑教练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运动员证书,同时省级及以上专业队退役运动员还须提供体育部门批准入队、退队证明,解放军队退役运动员还须提供进入专业队的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明;(4)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代码55)的沛县籍免费幼儿男师范生,还须提供培养就业协议书和相关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后续环节的资格。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复审不合格决定前,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资格复审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缴纳面试费用10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上课15分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专业技能测试
    ①测试范围:幼儿教师、音乐、美术、武术、击剑教练员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②测试办法:根据课题要求及本人特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由评委当场评分,成绩为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③参加测试注意事项:考生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
    音乐教师岗位: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现场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两项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幼儿教师岗位: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自选曲目,自编自舞。两项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美术教师岗位:人物速写,时间15分钟。
    武术教练员岗位:①竖叉(左右腿前后纵劈叉,以差的腿计算)(10分);②正踢腿(10分);③旋风腿360度(10分);④旋子转体360度(10分);⑤踺子小翻(15分);⑥助跑侧空翻(5分);⑦拳术一项(从长拳、南拳中任选一项,长拳、南拳时间不少于1分20秒)(20分);⑧器械一项(从刀、剑中任选一项,时间不少于1分20秒)(20分)。考生在20分钟内完成。
    击剑教练员岗位:①步法组合(15分);②进攻(25分);③复杂进攻(20分);④防守还击(20分);⑤抢攻(20分)。考生在20分钟内完成。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沛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沛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沛县教育局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沛县教育局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沛县教育局审核后,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拟聘用单位及岗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现场选择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68867373
    沛县教育局:  0516—89618362
    监督电话:  0516—6886732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附件:1.2018沛县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简介表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