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五一”劳动节放假日期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至5日放假,共5天。
二、放假要求
1.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要求,严格管控、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跨区域流动,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规定,切不可放松警惕、麻痹大意,做到“少聚集、少流动”。
2.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师生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工作,妥善安排好本单位、本部门安全、防火、防盗、防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3. 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须安排值班人员,并将值班表于4月30日前上传到办公自动化通知通报一栏。学校设总值班室,白天设在党政办公室(电话:86592995),夜间设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电话:86593366)。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