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提前毕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教学单位:
2015届提前毕业申报工作从4月8日开始,4月13日截止。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2012级本科生均可申报,申报材料由学院初审后,于4月13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将列入2015届毕业生名单。
为便于选拔和鼓励优秀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提前一年毕业的本科生需具备如下条件:
1、预计在第六学期末能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类学分,且思想品德、健康状况合格,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
2、申报时平均学分绩点参照入党标准:文科(包括艺术、体育类)达到2.6,理科达到2.4;
3、申报时外语、计算机水平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规格,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2015届提前毕业生申报材料:
1、学院对于提前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的证明一式一份;
2、《沈阳师范大学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3、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学位不要求的可不提供);
4、学生书面提前毕业申请书一份(手写或打印);
5、沈阳师范大学学习成绩表一式一份;
6、2015届提前毕业生承诺书一份。
联系人:刘化晶
电话:86593013
附件:
1、
《沈阳师范大学2015届提前毕业生承诺书》 2、
《沈阳师范大学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4月8日